东营专业交通事故律师(赵昊),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 东营市资深律师,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领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5200910695338),东营市广播电台交通音乐频道嘉宾律师(主讲交通事故、汽车盗窃等与汽车有关问题),找法网首席律师,法律168网站首席律师,法律快车等十数家网站特约律师,曾被《齐鲁晚报》、《东营日报》等媒体报道。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是我们的一贯宗旨。
联系人:赵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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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8月2日,赵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豫clf6**号牌小轿车沿洛阳市伊滨区兴隆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希望路口处,遇王某无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铃木128-k型两轮摩托车延希望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处,由于赵某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加之王某无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超速行驶,致使摩托车前部及王某肢体与小轿车左侧解除,造成王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赵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辩护人及时到办案机关复印了相关的卷宗材料,分析了全部案情,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指导当事人尽量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争取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为日后在法院阶段量刑减轻处罚做铺垫。最终赵某家属凑齐了20万元,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谅解协议,并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在法院的庭审阶段,辩护人又提出减轻处罚的法律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这起交通事故对被告人来说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他一定会更加的谨慎,不会在犯类似错误。通过对本案的办理,作为辩护律师也告诫大家:
第一,开车时,一定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没有驾驶证就不要开车,否则,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的损失都得由自己承担;
第二,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一定要及时报警,并注意保护现场,如有人伤,一定要拨打120,这对于后期量刑时,一般会成为减轻处罚的情节;
第三,如果被害人要求合理,尽量要与被害人或其家属达成谅解协议,这是在法院量刑时重要的考量因素;
还有最重要的是:在驾驶车辆时,一定要做到不喝酒,不超速,因为这些都是酿成事故的最要原因,给自己和家人都带来痛苦。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如此宝贵,我们活着的每一天,都应当对它心存敬畏。
下一案例:撞人逃走后又投案是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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